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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养老商业养老金管理服务合同》的公告

尊敬的投保人:

我行与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并代销其商业养老金产品。根据商业养老金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优化商业养老金服务,提升客户体验,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对商业养老金账户服务体系进行优化升级。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账户规则优化调整内容

(一)锁定账户领取条件增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为衔接国家退休政策,商业养老金锁定账户在锁定期满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的基础上,增加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衔接。法定退休年龄按《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确定。投保人年满60周岁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二者满足其一即可),解除锁定账户锁定状态,领取阶段可免除解约费领取产品权益,购买阶段可自主决定交费资金在锁定账户和持续账户的分配比例。

(二)增加3类特殊解约情形

为完善特殊情形下的客户权益保障,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商业养老金账户特殊解约情形,投保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向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证明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可免除解约费取出双账户下全部产品权益。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申请解约服务合同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

3.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锁定期满前部分取出锁定账户产品权益

为更好满足客户的资金流动性需求,投保人可在锁定期满前提出提前领取商业养老金锁定账户下部分产品权益,经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并扣除账户取出费用及产品退出费(如有)后,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支付领取资金。账户取出费的收费标准与账户解约费规则保持一致。

二、《国寿养老商业养老金管理服务合同》修订

结合账户规则优化调整内容,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新了《国寿养老商业养老金管理服务合同(2026版))》(以下简称《服务合同(2026版)》),详见公告附件。

本次修订不影响存量投保人现有权益,亦不增加存量投保人的义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合同更新程序。投保人在我行提交国寿养老商业养老金业务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公告及《服务合同(2026版)》等文件。《服务合同(2026版)》更新后,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按新账户规则办理各类交易申请。

三、重要提示

(一)自2026年7月22日(含)起,《服务合同》(2026版)在我行正式启用。

(二)投保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19-6-2)和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lpc.com.cn


附件:《国寿养老商业养老金管理服务合同(2026版)》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1日